问:这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是什么?答: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,营造规范、整洁、有序的施工环境,规范渣土运输管理行为,减少和控制施工对环境的污染,杜绝渣土抛撒和车轮带泥污染城市道路,扎实有效推进“四城”创建工作。
问:这项整治工作领导专班由哪些部门组成?答:成立领导小组,由市委常委、市“四城”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、办公室主任陈新林同志担任组长,由市“四城”创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远程、市住建委副主任肖辉国、市公安局副局长郭贵初、市城管局副局长黄开胜担任副组长,成员由市住建委、市房产局、市城管局、市公安局、市规划局、市交警支队、市环卫局、市质检站、市监管站、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等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组成。
问:这项整治工作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?答:鄂州市主城区范围内,所有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建设工地以及市政工程施工现场。整治对象为全市城区内所有在建工地的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以及渣土运输单位和个人。
问:这项整治整治工作的内容有哪些?答:这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共有以下六个方面:1、没有设置刚性围墙施工的;2、没有硬化进出口路面、按标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;3、没有办理渣土处置许可手续,运输处置渣土的;4、没有按规定的时间、线路、地点、车辆运输处置渣土的;5、进出工地的车辆抛撒、带泥污染城市道路的;6、施工场地尘土飞扬,不按安全标准和文明施工现场规定施工的。
问:这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什么?答:建设工地必须建设刚性围墙并美化围墙,硬化进出口路面,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,办理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》,配备1至2名工地保洁员,建筑材料堆放有序,场地整洁,渣土运输规范,工地施工文明规范。
问:这项整治工件的步骤如何安排?答:共分四个阶段,具体步骤如下:1、摸底排查阶段。
9月10日至9月25日。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城区所有建设工地,进行认真摸底排查,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。
2、宣传发动阶段:9月26日至10月10日。组织城区所有建设工地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,进行现场参观学习,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,进一步明确建设工地规范管理的标准和任务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同时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3、自查整改阶段:10月11日至10月25日。各在建工地,根据工地现状,对照目标,对照文明施工现场标准,做到缺什么补什么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,达到长效管理。
4、验收达标阶段:10月26日至11月10日。各有关职能部门,要加大监管力度,在此期间,集中两次检查,对第一次检查不达标的单位下达行政处罚预警通知书,第二次检查继续不达标的给予行政处罚等措施。
问:这项整治工作确定的整改措施有哪些?答:主要有以下两项措施:1、提请市政府迅速修改出台《鄂州市渣土管理办法》,争取将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工程预算。
2、对在规定时间没有按照标准整改到位的工地,各职能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,强制整改。对拒不整改的坚决采取暂扣车辆、不予验收、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、不评优、停工以及行政处罚、新闻媒体曝光等措施。
问:这项整治工作有哪些要求?答: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:1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,实行领导负责制,层层抓落实,确保整治效果,达到预期目标。
2、注重协调,形成合力。建设工地的管理,涉及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诸多部门,大家要密切配合、互相支持,采取有效措施,完成工作任务,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态势。
3、严肃纪律,加强督查。各职能部门要服从领导,统一指挥,执法人员做到程序合法、廉洁自律、文明执法。通过集中整治,使藐视法规、不服从管理、强建霸运的势头得到有力遏制,提升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