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具体任务:
1、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≥70%;(问卷调查)
2、对男女同工同酬的认可度、满意度≥70%;(问卷调查)
3、有妇女维权机构并发挥作用,保障妇女基本权益;(材料审核)
4、制定鼓励妇女参与志愿服务的政策措施;(材料审核)
5、依托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建立社会化、多渠道的志愿服务筹资机制;(材料审核)
6、宣传表彰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;(材料审核)
7、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与支持率≥90%;(问卷调查)
8、妇女踊跃参与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;(材料审核、问卷调查)
9、家庭关系和睦、单位劳动关系和谐、社区人际关系融洽;(材料审核、问卷调查)
10、开展全市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,对文明家庭实行动态管理;(材料审核)
11、家庭美德的知晓率≥80%;(问卷调查)
12、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设立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职部门;(材料审核)
13、区级以上(含区级)文明家庭的比例≥20%;(材料审核)
14、明确各类创建活动的工作标准、实施办法和长效管理措施;(材料审核)
15、抓好各自单位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开展。(材料审核)
二、奖惩措施:
对在检查中出色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的单位,将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下届文明单位申报的先决条件;对在检查中能达标或经过努力能达标的项目,因责任单位失职而未达标扣分的单位,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,下届的文明单位不予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