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市园林城创建办公室主任 杜昌奕
在市委、市政府和“四城”创建办的正确领导下,在市直各部门、各街办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,经过顽强拼搏,使“创园”工作在“四城”创建中率先突破:今年2月4日,住建部正式命名鄂州市为“国家园林城市”。
通过创建,鄂州城市绿地面积大幅增加。建成区各类绿地面积达到1125.38公顷,城市绿化覆盖率、建成区绿地率、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了40.43%、38.16%、10.58平方米,形成了自然山水高度融合的生态园林绿地系统。园林景观和城市文化实现和谐统一。园林绿化建设实现了文化保护、绿化、景观多位一体的多赢目标,让市民在游览、休憩之时又深刻体会到厚重的吴王古都底蕴。城市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。2009年,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,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53天;COD(化学需氧量)和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比去年分别下降了7.5%和1.5%。城市综合承载力大幅提升。新建了一座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,并分别通过了住建部、省住建厅达标验收;市政建设各项指标均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。市民植绿、爱绿、护绿蔚然成风。12万平方米绿地被全市8所中小学校认管、认养;园林单位、园林小区分别达到单位、居住区总数的61.46%、61.25%。
为确保3年后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复查,我们要做好如下工作:1、完成洋澜湖生态公园、滨江风光带三期以及新建、改建道路等绿化建设工程,继续提高城市绿化量和景观水平。2、进一步提高绿化行业管理水平,切实巩固“创园”成果。3、结合住建部专家考查组意见,认真整改。4、继续开展园林单位(小区、社区)创建评比活动;对已命名的单位(小区、社区)开展复查,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,撤销其称号。
另外,我提几点建议:(一)城管局、环卫局要确保主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通过住建部达标验收。(二)城管局、各街办要加大城市管理力度,特别是要解决好占道经营、出店经营问题,确保绿化设施和创建成果不遭受损失。(三)各街办要坚持继续开展见空布绿、退菜还绿工作,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绿化成果,防止反弹。(四)各街办要切实管理好、保护好责任范围内的绿化苗木和绿化设施。